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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某等7人被拘留和警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11:15:00    

长期以来,巴宜区鲁朗镇旅游市场尾随兜售现象因人员复杂、利益链条交织等问题,成为困扰游客体验、影响巴宜区域形象的“老大难”问题,该问题曾多次被群众投诉反映特别是在2024年11月曾作为典型问题登上“林芝问政”节目,是制约我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痛点、难点。为严厉打击频繁出现的尾随兜售违法行为,巴宜区公安局党委主动担当,将解决尾随兜售这一“顽疾”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实践,以“啃硬骨头”的决心推进专项治理,对扰乱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治。


一、简要案情

2025年4月6日13时许,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鲁朗镇公共停车场依法拆除违规搭建兜售商品的帐篷时,赤某等7人采取哭闹、拉扯、无理纠缠等行为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巴宜区公安局接报警后经调查,现查明赤某等人此前因私自搭建兜售帐篷已多次被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劝导并责令整改,但赤某等人置若罔闻、拒不整改;且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到场处置过程中,上述人员继续采取哭闹、拉扯、无理纠缠等方式,拒不配合执法工作。综上,赤某等人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巴宜区公安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赤某等7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行政警告的处罚。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三、警方提示

1.为切实维护旅游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及个人人身安全,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巴宜区内尾随兜售商品;严谨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2.对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的商品,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涉嫌买卖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3.对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相关人员要切实认识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等行为对我区旅游市场秩序造成的严重危害,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发现的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等行为可就近寻求民警帮助或拨打0894—110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微林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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