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三年过去了。
陆依霜在边塞经营着一家酒楼。
一个身材高壮黝黑的打铁汉扔了一块碎银给小二,“老规矩,青花酿来三壶,我家那娘们喜欢喝。”
一楼坐着喝酒的男男女女不拘小节,纷纷闲聊着:
“窈娘,你家那位走镖还没回来吗?这都多少时日了?快一个月过去了吧?他还不回来,莫不是在外出了什么意外?”
“要我说呀,你人长得白皙又水灵,样貌虽然说不上是顶好,但要嫁个安稳度日的夫婿自然是大把大把的,你夫君常年不在身边,你真就不考虑再嫁吗?”
“对啊,要是他真出事了,你也好有个依靠,总好过像现在这样守活寡吧。”
众人揶揄打趣着,说的却也是心里话。
中间一个大娘是媒婆,来这里喝酒好几日了,就因为一个小官瞧上了窈娘,也就是陆依霜,想着为她做媒。
陆依霜下意识摸了摸脸上的易容面具,确认还在,就瞬间安下心来,毫不犹豫地拒绝:
“不必了,我……”
她的话还没说完,一个身着黑衣人高马大的男人走进来,浑身散发着渗人的煞气。
“不用了,她不需要,她有我一人足矣。”
夜隐人和声音一样冷,一瞬间众人瞬间鸦雀无声。
众人面面相觑,心里却忍不住嘀咕:“这陈郎长相普通,平日里也没什么存在感,怎么乍一看这双眼睛这么吓人?”
只不过,众人也没多想,只当是走镖走南闯北的,免不了动手,自然气势和寻常老百姓不一般。
夜隐冷着脸,揽着陆依霜腰肢,往里屋走。
“唔……”
才刚走到房间里,他就没忍住闷哼一声,抵着陆依霜压在她身上。
“陆依霜,我好疼。”
这一次,他用了自己原本的声音,清冷凛冽,十分好听。
不过说话的风格已经深深刻在他的骨子里,即便再怎样痛苦,也很难有过多的情绪波动。
只有陆依霜知道,他这个人不完全是表面上这样的。
她连忙抱住他,熟练地撕扯开他身上的衣服。
衣服层层剥落,露出夜隐精壮有力的腰身。
由于长时间用衣物包裹着,他的皮肤有些惨白,肌肉轮廓清晰分明,却横亘着无数新旧伤痕,可怖至极。
腹部上新添了一道伤痕,横穿了整个腰部,皮肉翻卷开,烂得有些血肉模糊。
只是看见这一幕,陆依霜就没忍住红了眼眶。
眼泪大颗大颗的滚落,根本止不住。
“夜隐,你是傻子吗?疼都不知道用药?就让它这么烂着,真就那么不怕死吗?”
夜隐抵着她的额头,和她对视,缓缓道:“我只想快点回来陪你。”
听见这话,陆依霜的泪水汹涌得更加猛烈了。
她连忙找出上好的金疮药,小心翼翼地用烈酒清理过伤口后,给他仔细地撒上药包扎好。
直到将他全身都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其他伤口后,她才终于放下心来。
“我在这里等你,不会跑的,更何况,我们儿子还在这里,你不用那么赶时间,我们只想要你平安。”
陆依霜紧紧地抱住夜隐,只有感受到他清晰的心跳声,她的心才终于安定下来。
夜隐回抱住她,安慰地拍了拍。
温存良久后,他欲言又止好久,才终于说出来一句让两人都不高兴的话。
“依霜,他来找你了,我为了躲他,才受了这样重的伤,以后我不会再去接任务了,我只会陪在你和安安身边,保护好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