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昆明市全面保障各项教育经费。昆明财政下达2025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7.6亿元,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下达公用经费补助5.11亿元,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按照提标后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小学、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即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300元公用经费的标准实施补助,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下达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7025万元,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按照提标后单位面积补助测算标准1200元/平方米,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保障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下达学生营养膳食补助7004.46万元,稳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成效,持续加强学校供餐管理,提高供餐质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通过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持续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下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9073.22万元。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年生均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的标准足额下达;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同时,要求持续做好相关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
下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2002.03万元。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提供保障。
下一步,昆明财政将不断落实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之以恒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和资金的统筹,规范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推进昆明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都市时报
全媒体记者:庞继光
编辑:贺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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