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实时讯息

普法时刻 | 擅自处置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物品,会有什么后果?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09:50:00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物品,又被他人擅自处置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近日,安康汉滨法院成功审结辖区首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案件。

基本案情

周某曾将其名下一辆轿车交由被告人张某驾驶,负责日常接送。后因周某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将该车辆作为涉案财物予以查封。公安机关多次联系张某,告知其车辆已被依法查封并要求说明车辆下落,但张某始终拒绝配合,反而在明知车辆已被查封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作价转让给他人,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及日常消费。最终,公安机关成功追回涉案车辆。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车辆是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而私自处置,破坏司法机关正常司法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应予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张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综合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严重妨害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或者使国家、集体、公民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需要指出的是,本条规定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不仅限于刑事诉讼,也包括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行为。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触碰了法律底线。任何人未经司法机关准许,擅自处置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作者:郑旭东

编辑:赵佳欣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

栏目协办:法制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相关文章